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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依法治省办督导组到辽阳督导调研
4月11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整改工作第二督导组在组长邓妍的带领下,来到辽阳市督导检查我市法治建设督察整改工作情况,并就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开展调研。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张兴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建办副主任顾长富,司法局局长、市法建办副主任赵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常静及其他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上午,督导组对我市法治建设督察整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督导,听取了张兴业副市长的汇报。汇报后,督导组组长与市委书记、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主任白英进行个别谈话,全面了解我市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督导组其他成员查阅了我市整改任务清单台账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下午,督导组到我市宏伟区开展实地督导。督导组组长与宏伟区法建办主任进行了个别谈话,督导组其他成员查阅了宏伟区整改任务清单台账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省委依法治省办督导组对辽阳市提高站位、迅速行动、做实举措、统筹有力,取得初步进展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做好中央督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标本兼治,扎实抓好中央督察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各地区、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整改方案要求,全面准确理解抓落实,严禁断章取义,不能随便搞变通,出现类似的问题,要立即叫停,坚决整改。三是聚焦工作重点,把握工作方向,确保中央督察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我市下一步重点从以下六个方面着力。一是着力强化法治职责履行。二是着力创新整改工作举措。三是着力加强督导和宣传。四是着力破解重点难点问题。五是着力突出整改实际效果。六是着力确保督察整改全覆盖。